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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

办公地址: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6楼

办公时间:9:00—12:30、14:00—18:00(周一至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联系电话: 023-72288705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统计违法举报:023-72288586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传真:023-72288707

政府网站://www.gotoox.com/bm/tjj/



   (一)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计划,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、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、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;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反映区情区力,为区委、区政府制定政策、计划、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。

   (二)负责监督、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统计法律、法规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,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;依法对建设单位新开工的基本建设、更新改造、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登记。

   (三)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,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,贯彻执行国家基本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。

   (四)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、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;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。审批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,调查方案,管理全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。

   (五)搜集、汇总、整理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并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;向区委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;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咨询或委托调查;检查、审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
   (六)管理、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,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。负责全区社会经济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。

   (七)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,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各街道、镇(园区)统计网络。

   (八)定期考核评价全区各乡镇、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状况。

   (九)指导各街道、镇(园区)、各部门、各直报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,加强统计教育、统计人员上岗培训、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书刊发行等工作。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地区交流与合作。

   (十)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、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事项。


办公室: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财务、目标考核、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协调议提案的办理工作;承担信息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安全、后勤服务等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、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、运行规则;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,建设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统计数据中心;负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处理、统计数据资源管理和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安全;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;指导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(行业)统计信息化建设。

组织人事科: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队伍建设、群团等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统计专业人员的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及组织建设有关工作;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,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;加强党风廉政建设;负责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、违纪案件。

综合核算科: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,搜集、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,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;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;组织全区相关领域核算工作;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;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警分析;负责收集整理部门统计数据,对外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,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;负责对全区统计数据发布的规范管理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;编辑、出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;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;组织实施妇女、儿童发展纲要(规划)执行情况统计监测,组织实施全区有关社会发展统计调查;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提供决策咨询服务;参与对乡镇(街道)和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;研究和实施本专业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;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。

工业能源科: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工业和能源资源统计调查;管理协调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(行业)本专业的统计调查;搜集、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,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;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工作;研究和实施本专业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;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;开展全区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,开展环境统计调查;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。

固定资产投资科: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固定资产投资、建筑业、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;管理协调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(行业)本专业的统计调查;搜集、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,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;研究和实施本专业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;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;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。

贸易服务业科: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金融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、教育、卫生和社会工作、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、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服务业统计调查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人口、劳动力和劳动收入统计调查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“三农”工作统计调查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研发和高新技术调查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新经济调查;搜集、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,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;研究和实施本专业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;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;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。

法制科: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;负责起草地方性统计工作规则;开展全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,承担统计行政执法职能;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承办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;负责涉外调查、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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